一、 办理时间及地点
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,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(碑林区建国一巷16号商联大厦1楼,电话87215698)。
二、 材料明细
备注:
1.新聘外专入境后须在30日内办理完毕工作许可证及居留许可。
2.新聘外专入境之日24小时内须前往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首次临时住宿登记;取到居留许可当日须前往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二次临时住宿登记。二次住宿登记原件将用于办理居留许可延期,请务必妥善保管。
3.将新办好的(1)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、(2)居留许可、(3)二次临时住宿登记表的PDF文件统一打包发至邮箱:gongmi@xjtu.edu.cn。
4.下一聘期如需续聘,请务必在外专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到期日2个月前与国际处项目办联系并办理相关续聘申请及卡证延期手续;如下一聘期不再续聘,请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交回我处。